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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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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这是我国在电力现货市场逐步运行背景下出台的首部全国统一的中长期市场基础性制度文件。
新规明确,电力中长期交易是指对未来某一时期交割的电力或服务进行的交易,时间跨度包括数年、年度、月度及月内等多个维度。规则特别区分了“远”(提前交易)与“长”(覆盖时段)两个概念,为市场设计和合同管理提供清晰依据。
中长期市场的主要功能被界定为两类:一是通过提前锁定电量、价格和收益,降低供需不确定性;二是利用多时段电量交易平抑电价波动风险。基于此,规则对远期合约和长期合约采取了差异化的管理方式。
相比2020年试行版,新规则有六项重要调整:首次将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纳入市场化交易体系;细化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信息报送要求;优化交易组织方式,推动定期开市与连续开市并行以提升流动性;单独设立绿色电力交易章节,鼓励开展多年期绿电交易,并完善购电协议机制以稳定投资预期;强化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结算与价格衔接;将原“安全校核”调整为“交易校核”,明确电力交易中心与调度机构的职责边界。
分析认为,随着风电、光伏等波动性电源占比持续上升,构建一个结构完整、流动性充足、与现货市场协同的中长期市场,已成为保障电力系统平衡和引导合理投资的关键举措。此次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制度框架进一步向成熟、规范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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